参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级别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机关 | 桂阳县四里镇人民政府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
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
权责清单
|
|||
0735-4630520
0735-4630750
参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级别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四里镇政务中心一楼2号窗口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标准 |
办结 |
2个小时 |
办结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二十一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暂无结果样本 |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