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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的批准

实施编码:11430412006266176P5431099110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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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的批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衡阳市南岳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南岳区南岳镇政务服务中心0734-5665171

    南岳区南岳镇政务服务中心0734-566517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5667754

    0734-5667754

受理条件

暂无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南岳区南岳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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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符合条件

审核

18个小时

符合条件

办结

1个小时

符合条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09号

第十九条: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第四章受灾人员救助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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