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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改项目)告知承诺制

(1)告知承诺制
在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实行告知承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优化告知承诺流程,在政务服务事项领域逐步实现告知承诺办理电子化、告知承诺效率可量化、信用监管自动化,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 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2)适用对象

①对于目录内的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事项。

②对于采取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系统查询核实,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带来的便利
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申请人作出承诺后,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审批决 定,实际上是通过告知承诺大幅简化审批程序,实现快捷办证和快捷领证。
(4)违约责任
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会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实施编码:11430224006202324E40001160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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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改项目)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5248069

    0731-2524806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 25246808

    0731- 25246808

受理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项目。

所需材料

可选择办理模式,查看需提交材料信息: 查看我的可复用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茶陵县炎帝大道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29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依法依规,资料齐全

审核

2个工作日

依法依规,资料齐全

审批

3个工作日

依法依规,资料齐全

办结

1个工作日

依法依规,资料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104号
全文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关于不予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通知》 查看结果样本
《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关于不予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通知》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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