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岳阳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岳阳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灭失资金返还

实施编码:11430621006374628C4431017364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灭失资金返还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岳阳县住建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7636288

    0730-763628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7620744

    0730-7620744

受理条件

1.银行缴款凭证 2.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天鹅中路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4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5月01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6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2个小时

资料齐全

办结

12个小时

资料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