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务服务网
岳阳经开区金凤桥管理处乡本级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岳阳经开区金凤桥管理处乡本级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非本地户籍的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责任

实施编码:55430602MEA189404C5431099118W00

订阅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非本地户籍的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责任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金凤桥管理处便民服务中心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0-8180068

    0730-818006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8123456

    0730-8123456

受理条件

符合《国务院关于全面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申桥社区监申桥小区健康路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小时

法定标准

办结

5个小时

法定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第三条第二款: 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类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具有本地户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对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机构(即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申请救助;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没有设立救助管理机构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其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救助。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得拒绝受理;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先行受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暂无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