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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阶段验收

实施编码:11430421006270204D4001019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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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阶段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衡阳县水利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4-6825931

    0734-682593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4-6832366

    0734-6832366

受理条件

1、阶段验收受理条件: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项目法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受理条件: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项目法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衡阳县蒸阳大道261号政务中心水利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0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7个工作日

.

办结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2018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2017年修正)第二十条: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除前款规定以外,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性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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