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辖区内已设立的企业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已包含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事项的办理。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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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常德市市场监管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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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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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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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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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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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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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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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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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7785481
0736-12315
负责辖区内已设立的企业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已包含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事项的办理。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朗州路1889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楼1106、1101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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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符合标准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办结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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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7〕第6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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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
第九条: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产品风险分析资料;(二)产品技术要求;(三)产品检验报告;(四)临床评价资料;(五)产品说明书及标签样稿;(六)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七)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需的其他资料。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