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项目。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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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县生态环境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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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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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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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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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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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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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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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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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12345;0730-6263592
0730-622358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的项目。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创新创业园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3楼310环保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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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行政许可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受理 |
初审 |
5个工作日 |
初审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 |
复审 |
5个工作日 |
复审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 |
审核 |
2个工作日 |
根据审核结果制作批文并下达 |
归档 |
1个工作日 |
办结归档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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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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