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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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南湖新区龙山管理处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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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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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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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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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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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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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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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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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8393905
0730-12345
符合《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岳阳市南湖新区龙山郭镇街龙山管理处便民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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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材料齐全 |
审核 |
1个小时 |
材料齐全 |
审批 |
2个小时 |
材料齐全 |
办结 |
2个小时 |
材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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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第四条:严格规范发放程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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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