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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核准

实施编码:1143082274063529884431025015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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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核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张家界市桑植县应急管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4-6666112

    0744-6666112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澧源镇帅乡中路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应急管理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2个小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

2个工作日

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适法性和真实性审查,确定建设工程重要性类别。根据申请材料,对现场进行查验。

审批

1个工作日

符合许可条件,签发予以许可意见。

办结

12个小时

办结告知,资料归档。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确实无法避免时,建设单位必须征得省人民政府地震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承担增建抗干扰工程或者拆迁、重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全部费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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