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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和河道管理

实施编码:11430223006198476F543109909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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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和河道管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攸县莲塘坳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9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24461000

    0731-2446100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4461305

    0731-24461305

受理条件

河道管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莲塘坳镇政务中心窗口001

2办理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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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审核

5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办结

2个工作日

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二)落实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三)落实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四)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2017年11月30日通过)第三条: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本条例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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