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湖南省

请选择旗舰店

当前:

政务旗舰店

本级部门旗舰店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实施编码:1143100044739542474000717004000

加入收藏 指南下载 查看评价 手机查看

建立古树名木档案和标记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2877162;0735-2815150

    0735-2877162;0735-281515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2815380

    0735-2815380

受理条件

目标树木经确认为古树名木的。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材料说明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城投大厦二号栋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350-353综合受理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2个小时

审核资料

审核

2个工作日

审核资料,组织现场勘查

办结

12个小时

办结告知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2017〕676号查看原文

第二十四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四章罚则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