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符合资金支持方向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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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改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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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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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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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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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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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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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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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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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9-7360231
0739-7360488
项目符合资金支持方向
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街行政中心四栋二楼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股办公室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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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小时 |
查看资料是否完整和真实,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
审核 |
2个小时 |
审核材料内容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相关政策依据规定 |
审批 |
1个小时 |
审核材料和批复文件的真实和规范,签字同意发文 |
办结 |
1个小时 |
确定文号,打印盖章,办结发文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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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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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对于同意安排投资补助或者贴息资金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批复其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可以单独批复,或者在下达投资计划时合并批复。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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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