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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实施编码:11430522006322617C40001680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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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新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9-3609961

    0739-360996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9-3607270

    0739-3607270

受理条件

1.国有省级文物收藏单位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1)申请人为国有省级文物收藏单位;(2)申报材料合法、齐全、规范;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七秀路与大陈路交叉口新邵县文旅广体局6楼办公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10月01日~次年05月01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符合审查标准

审核

2个工作日

符合审查标准

办结

2个工作日

符合审查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465项: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同意XX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的批复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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