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申请退站、未到站或超期未出站。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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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邵东市人社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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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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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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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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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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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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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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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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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9-2615377
0739-2712345
本人申请退站、未到站或超期未出站。
绿汀大道邵东市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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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资料齐全 |
办结 |
1个小时 |
按程序办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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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八)完善招收办法。坚持博士后制度培养青 年人才的基本方向,博士后申请者一般应为新近毕业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申请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 作站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紧缺基础薄弱的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可适当放宽进站条件……。(十)畅 通退出渠道。明确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条件和程序……。 2.《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落户等问题的通知》(〔86〕国科发干字0398号)全文。 3.《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上学问题的通知》(〔86〕国科发干字0751号)全文。 4.《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49号)第十三条: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 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的人员,可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第十四条: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 当向设站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证明材料。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 士后研究工作,应当向设站单位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 作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第二十条:各设站单位应建立在站博士后人员的考核指标体 系,以及博士后人员进站招收、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制度。制定对博士后人员目标管理、绩效评价、奖励惩处等具体管 理办法,对博士后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对研究成果突出、表现优秀的博士后人员,应当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中期 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人员予以劝退和解约。第三十条 对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由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 会颁发博士后证书。第三十一条: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到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出站 手续……。第三十二条: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出站,除有协议的以外,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各级政府人事 部门和设站单位要为出站博士后人员的合理使用创造条件,做好出站博士后人员的就业引荐等服务工作。 5.《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二、严 格博士后人员招收管理:明确博士后人员定位,进一步加强博士后人员的招收管理。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 一般不超过3年的人员,可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流 动站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严格控制设站单位招收本单位同一一级学科、超龄、在职的博士后人员比例。不得招收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规范博士后人员退站管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设站单位在告知本人或公 告后须予以退站:进站半年后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证书的;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进站资格的;中期或出站考核不 合格的;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的;被处以刑事处罚的;因旷工等行为违反所在单位劳动纪律规定, 符合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情形的;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的;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的;合同(协议)期 满,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出站手续或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其他情况应予退站的……。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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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