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请书及文件材料。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机关 | 湖南省档案局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
权责清单
|
|||
0731-82216378
0731-82216319
提交申请书及文件材料。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路1号省委四办公楼省委办公厅档案宣传教育处437办公室;
![]()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10月01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是否齐全 |
审核 |
17个工作日 |
是否符合规定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办理文书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2012年12月17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发布)第十六条:中央管理的企业(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中央企业、金融企业、中央所属文化企业等)总部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国家档案局同意后执行。地方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