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机关 |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
承诺办结时限
|
6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0731-89751286
0731-82212345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
湖南省芙蓉区新军路43号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313室;
![]()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
|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对登记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通过登记系统通知登记企业办理登记手续 |
审查 |
2个工作日 |
对登记材料和登记内容逐项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将登记材料提交给登记中心;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登记系统告知登记企业并说明理由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对登记材料和登记内容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通过登记办公室向登记企业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登记系统告知登记办公室、登记企业并说明理由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应急部登记中心颁发(邮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正,副本)给省危化品登记办公室,省危化品登记办公室邮寄给登记企业 |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第六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