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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建设项目和城市道路两侧增设或封闭平面交叉口、机动车通道和出入口审核

实施编码:81430904092585455D4431009066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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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建设项目和城市道路两侧增设或封闭平面交叉口、机动车通道和出入口审核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大通湖区交警大队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7-5664805

    0737-566480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5664810

    0737-5664810

受理条件

(一)增设临时车行道出入口的申报条件: 1.项目未完成总平面图和初步设计审查,未达到办理规划车行道出入口条件,但为满足项目建设施工需求开设的车行道出入口; 2.项目已完成总平面图和初步设计审查,已达到办理规划车行道出入口条件,但因规划车行道出入口相邻城市道路未修建或紧邻项目内部基坑等原因,无法满足项目建设施工需求,而需另外开设的车行道出入口; 3.项目已完成总平面图和初步设计审查,已达到办理规划车行道出入口条件,但因规划车行道出入口相邻城市道路交通状况更为复杂,为利于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而需另外开设的车行道出入口。 (二)封闭临时车行道出入口的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已完成规划部门总平面图审查。 (三)增设正式车行道出入口的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已完成规划部门总平面图审查,并封闭所有临时车行道出入口。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大通湖大道598号交警办事大厅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受理条件

审核

1个工作日

符合受理条件

办结

1个工作日

通过审核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6年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8号,2020年11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9号予以修改

第二十一条:建设、规划部门在审批城市道路沿线的大型建筑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建设项目前,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第十九条:在城市道路两侧增设或者封闭平面交叉口、机动车通道、机动车出入口的,应当征得建设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关于同意XX项目临城市道路开设规划车行出入口的函复 查看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