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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莽山瑶族乡本级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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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审批

实施编码:11431022006554514T5431099060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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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宜章县莽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3991151

    0735-399115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3999356

    0735-3999356

受理条件

暂无受理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莽山瑶族乡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及莽山瑶族乡各村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

审核

4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

办结

1个工作日

符合办结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5年12月4日修订)第三十条:在村庄集体土地上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等材料向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镇、乡人民政府提出审查意见,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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