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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审批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28722000141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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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2356623

    0731-82356623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3082370

    0731-83082370

受理条件

(一)该宗教在当地有悠久的传播历史,信教公民众多; (二)当地信教公民有强烈要求,并征得周围居民的同意; (三)拟建造像符合宗教教义教规的要求; (四)有必要的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且造像与寺观教堂及周边环境协调; (六)布局合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大厅1楼A04;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5个小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审核

5个小时

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

办结

2个小时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许可决定并出具文书。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三十条:“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拟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报告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以外的组织以及个人不得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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