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 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 作用有关的灾害。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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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宜章县白石渡镇人民政府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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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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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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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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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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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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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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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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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5-3160325
0735-3160405
辖区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 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 作用有关的灾害。
资兴市州门司镇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及州门司各村、社区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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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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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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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
4个工作日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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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第五十六条: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类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类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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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