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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实施编码:114302044451937064400201400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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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石峰区人社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服务类别
依申请类
  • 咨询服务

    0731-22629675

    0731-2262967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22629606

    0731-22629606

受理条件

户籍地参保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株洲市石峰区响田路268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2个小时

符合条件并提供全部材料的,当场告知受理。

办结

12个小时

真实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 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 。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 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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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的人员还能继续参保吗?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