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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设立及执业审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除外)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57852000123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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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设立及执业审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除外)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31-82213056

    0731-82213056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2345

    073182212345

受理条件

血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除外): 1.符合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血站设置规划以及《血站基本标准》要求的条件; 2.具有与所采集血液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与所采集血液相适应的场所及卫生环境; 4.具有与所采集血液相适应的机械及其它设施; 5.具有对所采集血液进行质量检验的技术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6.符合国家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F07-F09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初审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核

2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审批

3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1个工作日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九十三号)第八条: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的设立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血站执业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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