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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社区社会组织管理

实施编码:11431382MB1K68013N543109910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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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组织管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涟源市湖泉镇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8-6967959

    0738-696795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8-6363266

    0738-6363266

受理条件

《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民发〔2017〕191号)第三条第一款: 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对规模较小、组织较为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工作意见》(湘民发〔2015〕13号)第二条第三款:尚未达到登记条件但能正常开展活动且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社区社会组织,可向县(市区)民政部门申请实行备案管理。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完善,符合登记条件时应当实行登记管理。对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由乡镇(街道)财政所或村(社区)对其财务进行托管。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涟源市湖泉镇服务大厅窗口1

2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早上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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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办结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工作意见》湘民发〔2015〕第13号

:第二条第三款:尚未达到登记条件但能正常开展活动且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社区社会组织,可向县(市区)民政部门申请实行备案管理。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完善,符合登记条件时应当实行登记管理。对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由乡镇(街道)财政所或村(社区)对其财务进行托管。

《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民发〔2017〕191号

:第三条第一款: 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对规模较小、组织较为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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