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和《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等有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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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岳阳市人社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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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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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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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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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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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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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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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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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
0730-8251838
0730-8251818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和《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等有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8: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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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申请材料的详细说明 受理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现场核实 |
9个工作日 |
资料符合条件 |
办结支付 |
20个工作日 |
符合办结条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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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 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 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 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 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 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 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 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 致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工亡时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 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核定丧葬补助金……。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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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