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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类除外)

实施编码:TE430302MEA183862A40001160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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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类除外)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5570327

    0731-5557032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5570361

    0731-55570361

受理条件

1、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经开区九华街道九华管委会大楼312室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按照申请材料审查标准执行

审核

4个工作日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审查

审批

8个工作日

暂无标准

办结

7个工作日

领取时出示有效证件并签字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104号
全文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批复 查看结果样本

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表)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0个工作日

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由委托单位与中介结构协商确定。

相关资料无原件只有复印件怎么办?

请原资料出具单位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