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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实施编码:11430300MB1730523Y3000120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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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2817104

    0731-52817104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8570446

    0731-58570446

受理条件

1、有不可抗力原因; 2、使用该批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比不使用更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材料说明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3楼综合服务区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数量齐全,附件齐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符合受理条件

审核

3个工作日

资料数量齐全,附件齐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核发许可证要求

审批

1个工作日

资料真实有效,经专家现场审核后符合核发许可证要求

办结

1个工作日

领导审批通过,手续齐全,符合发证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三条规定: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应当经用种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林木种子应当经用种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1、有不可抗力原因; 2、使用该批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比不使用更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