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往届“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 2.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3.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过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4. 参与推选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 (二)须经所在高校审核同意,按文件要求报送推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