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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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郴州市应急管理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此项不收费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2次 |
咨询方式 | 0735-2886829 | ||
监督投诉方式 | 0735-2238815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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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郴州市北湖区增福街道兴城路13号301号办公室(郴州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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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是否要电子材料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材料范本 | 填报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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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工程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 复印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是 | 查看详情 | 申请人自备 | 查看详情 | |
场地《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否 | 查看详情 | 申请人自备 | 查看详情 | |
拟建工程项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 复印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否 | 查看详情 | 申请人自备 | 查看详情 | |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否 | 查看详情 | 申请人自备 | 查看详情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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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依据 |
新建、扩建、改建以下重大建设工程和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一)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二)国家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水利水电工程; (三)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的特殊设防类(甲类)房屋建筑工程; (四)国家公路工程抗震规范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公路、桥梁、隧道; (五)国家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抗震设计规范规定的特殊设防类工程; (六)国家化学工业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的特殊设防类(甲类)建筑物; (七)国家油气输送管线线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规定的重要区段管道; (八)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露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九)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其他建设工程。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机构性质 | 服务时限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费说明 |
地震安全性评价 | 评估机构 | 30个工作日 | 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由委托单位与中介机构协商确定 | 根据项目规模、复杂程度,由委托单位与中介机构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