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法定期限、需要提供的申请书及其他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审理责任:通知争议的申请人及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有关部门举行公开听证,由当事人双方当面陈述案情,进行辩论、举证、质证,查明案情。 3.裁决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裁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裁决书(说明裁决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事后监管责任:监督当事人严格履行生效裁决书的有关内容。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事项类型 |
行政裁决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机关 | 北塔区新滩镇街道办事处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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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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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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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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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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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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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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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9-5670606
0739-5081798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法定期限、需要提供的申请书及其他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审理责任:通知争议的申请人及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有关部门举行公开听证,由当事人双方当面陈述案情,进行辩论、举证、质证,查明案情。 3.裁决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裁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裁决书(说明裁决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4.事后监管责任:监督当事人严格履行生效裁决书的有关内容。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北塔区新滩镇街道办事处306办公室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小时 |
|
办结 |
15个工作日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2010年11月30日修正)第九条: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第三十三条: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参照本办法执行。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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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