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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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桑植县自然资源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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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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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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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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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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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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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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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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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4-6223324
0744-12345
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桑植县帅乡中路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24-328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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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申请主体、申请内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规定,提交材料齐全 |
初审 |
2个小时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审核 |
2个小时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审批 |
2个小时 |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
办结 |
1个小时 |
根据审核最终意见出具办件结果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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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九条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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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