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该水利工程项目由省级质量监督; 3、申报资料真实、完整。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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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临湘市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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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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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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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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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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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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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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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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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3050000
0730-12345
1、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该水利工程项目由省级质量监督; 3、申报资料真实、完整。
临湘市长盛西路333号临湘智慧政务中心一楼1-14号综合受理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有效。 |
审核 |
5个工作日 |
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规定。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审批通过、办结。综合80、81号窗口统一出件。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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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部发布)3.3.3 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确认。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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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X工程项目划分确认的函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