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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实施编码:11431023006550337C4000164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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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永兴县林业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5539229

    0735-553922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5535062

    0735-5535062

受理条件

申办资料齐全、真实、有效,且属本机关管辖权限范围。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永兴大道486号永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林业局C35、C36、C37、C38号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0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审核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办结

0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2008年12月1日国务院令第541号修订后公布,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以终审结果为准 查看结果样本

请问在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开展造林烧山可以吗?

答:不可以。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内野外用火的通告》第一条和第二条第七款规定,我市全年为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区内,严禁烧山整地和烧隔离带等一切野外生产用火行为。

请问清明期间可以申请上坟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吗?

答:不可以。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防清明期间森林火灾的通告》第一条规定,每年3月20日至4月20日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禁火期间,严禁带火种进山,严禁在林区内烧香(烛)、烧纸质祭祀用品、燃放烟花爆竹、烧火土灰、烧田埂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