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已依法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2.船舶具备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3.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 4.船舶国籍的登记申请人为船舶所有人。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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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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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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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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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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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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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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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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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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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4-8969009
0734-8969200
1.船舶已依法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2.船舶具备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3.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 4.船舶国籍的登记申请人为船舶所有人。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西二环路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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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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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 《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第三条“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六条“按照本条例十三条进行船舶登记的船舶,经核准后,船舶登记机关发给船舶国籍证书”。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