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应同时符合下面条件:1购房申请人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并在当地工作或经常居住;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无自产权住房或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出售、赠与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形式;4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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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岳阳市住建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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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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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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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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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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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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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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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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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0730-8882053
12345/0730-8882111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应同时符合下面条件:1购房申请人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并在当地工作或经常居住;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无自产权住房或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出售、赠与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形式;4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D10窗口;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8: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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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44个工作日 |
领取填报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资料 |
初审 |
20个工作日 |
查核表格是否填写完整及签章完整,提交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比对;签署初审意见。 |
复审 |
44个工作日 |
1、查核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及审批表;2、对不符合购房条件的申请人取消其申购资格并告知申请人;3、签署复审意见。 |
决定 |
10个工作日 |
1、查核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及审批表;2、对不符合购房条件的申请人取消其申购资格;3、签署终审意见 |
办结告知 |
1个工作日 |
发放补贴凭证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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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第三条: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发〔2008〕16号)第四条:通过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支持保障对象以自主购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8〕27号)第六条: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纳入网上支付实行网审。支付申请汇总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业务处室经办人和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处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盖章后,送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盖章后予以发放”。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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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