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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实施编码:1143108100653917015431099058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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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资兴市清江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3280068

    0735-3280068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3280020

    0735-3280020

受理条件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资兴市清江镇人民政府政务大楼401室窗口及清江镇各村、社区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是否齐全 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

审核

2个工作日

是否符合政策法规 审核相关材料是否完整 审核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身份确认

办结

3个工作日

符合法定规定办结,不符合退回要求改正 材料完整,审核通过合格,办结 材料到位,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第二十七条:在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要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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