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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的批准

实施编码:TE43068111821701116431099110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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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的批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汨罗市屈子祠镇新义村
行使层级
村(社区)级
承诺办结时限
1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30-5320002

    0730-5320002
  • 监督投诉方式

    0730-5244007

    0730-5244007

受理条件

对需要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就近安排到相应的供养服务机构;未满16周岁的,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的,有供养能力的供养服务机构不得拒绝接收。 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妥善安排其供养和医疗服务,必要时送往专门的医疗机构治疗和托管。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屈子祠镇新义村村部一门式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4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夏季(05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00~17:00;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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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小时

受理

办结

1个小时

办结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09号

第十九条: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第四章受灾人员救助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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