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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实施编码:1143082200646218524000815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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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奖励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桑植县自然资源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44-6223324

    0744-6223324
  • 监督投诉方式

    0744-12345

    0744-12345

受理条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桑植县帅乡中路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24-328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符合申请要求

初审

1个小时

材料真实性

审核

7个工作日

材料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请要求

审批

15个工作日

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办结

5个工作日

根据审核最终意见出具办件结果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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