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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小淹镇镇本级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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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社区社会组织管理

实施编码:114309230064943126543109910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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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组织管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安化县小淹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7-7621275

    0737-7621275
  • 监督投诉方式

    0737-7821650

    0737-7821650

受理条件

1、有15个以上会员(含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2、有规范的组织名称,社区社会团体的名称由“县市区+街道名称(社区名称)+业务范围+社团性质”组成,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由“县市区+街道名称+字号+业务范围+组织形式”组成;   3、有具体活动的场所或地点;   4、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及配套设备设施;   5、注册资金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届内年限为最高认缴期限,社区社会组织成立不再提交验资报告,凭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即可办理;   6、有规范的章程;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安化县小淹镇小淹社区胜利居委未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予以受理。

办结

0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予以受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工作意见》湘民发〔2015〕第13号

:第二条第三款:尚未达到登记条件但能正常开展活动且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社区社会组织,可向县(市区)民政部门申请实行备案管理。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完善,符合登记条件时应当实行登记管理。对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由乡镇(街道)财政所或村(社区)对其财务进行托管。

《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民发〔2017〕191号

:第三条第一款: 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对规模较小、组织较为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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