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该水利工程项目由省级质量监督; 3、申报资料真实、完整。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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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平江县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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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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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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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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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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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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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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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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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6263494
0730-6222620
1、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2、该水利工程项目由省级质量监督; 3、申报资料真实、完整。
平江县天岳新区东兴北路创新创业园1号楼1楼B4-B8综合窗口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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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4个小时 |
行政审批股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初审 |
1个工作日 |
行政审批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技术评审,并在评审前组织专家现场踏勘。 |
复审 |
1个工作日 |
相关业务股室(机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实质性审查,起草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文书。 |
审核 |
1个工作日 |
分管项目的局领导对文书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局领导(首席代表)对许可文书进行审定,签发许可决定,重大事项报局长签发。 |
办结 |
4个小时 |
窗口制作、送达许可文书,并进行公示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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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部发布)3.3.3 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确认。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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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X工程项目划分确认的函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