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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发掘的文物指定收藏

实施编码:11430000MB1C8426XK2431068009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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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发掘的文物指定收藏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文物局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2221521

    0731-8222152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4420182

    0731-84420182

受理条件

申请函、考古勘探发掘资料、考古发掘项目所在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蔡锷北路153号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材料是否齐全

初审

5个工作日

审核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审核

5个工作日

拟定批复意见

审批

3个工作日

批复文件

办结

1个工作日

下发批复文件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第三十四条 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结果,应当报告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考古发掘的文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或者其他国有收藏文物的单位收藏。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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