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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的批准

实施编码:11431022006554522M5431099110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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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的批准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宜章县笆篱镇人民政府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5-3949430

    0735-3949430
  • 监督投诉方式

    0735-3949110

    0735-3949110

受理条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九条: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1号)?:对需要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就近安排到相应的供养服务机构;未满16周岁的,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宜章县笆篱镇政务中心

2办理时间

即到即办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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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的批准

3个小时

符合法定依据

办结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的批准

4个小时

符合法定依据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09号

第十九条: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第四章受灾人员救助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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