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二)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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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新邵县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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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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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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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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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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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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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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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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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9-3661695
0739-3607270
(一)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二)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七秀路28号民政局402;
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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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审核 |
2个小时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
审批 |
2个小时 |
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实地核查报告进行审定;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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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第二十四条 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制定募捐方案。募捐方案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募捐方案应当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慈善组织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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