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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苗种生产审批告知承诺制

(1)告知承诺制
在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实行告知承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优化告知承诺流程,在政务服务事项领域逐步实现告知承诺办理电子化、告知承诺效率可量化、信用监管自动化,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 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2)适用对象

①对于目录内的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事项。

②对于采取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系统查询核实,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带来的便利
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要求申请人作出承诺后,申请人自愿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审批决 定,实际上是通过告知承诺大幅简化审批程序,实现快捷办证和快捷领证。
(4)违约责任
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会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实施编码:11430300MB1730523Y30001200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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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52817104

    0731-52817104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58570446

    0731-58570446

受理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具有水产苗种认证资格; 2、项目品种在农业部品种名录之列; 3、引进品种不影响我省区域内水生动物多样性; 4、引进品种不破坏我省水域环境生态平衡。 5、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质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 6、具有专用隔离暂养池; 7、具有扩散跟踪制度; 8、具有防止苗种流入天然水域的技术措施。

所需材料

可选择办理模式,查看需提交材料信息: 查看我的可复用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份数 材料必要性 提交方式 材料形式 来源渠道 材料范本 材料说明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3楼综合审批服务区综合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3个工作日

资料数量齐全,附件齐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符合受理条件

审核

3个工作日

资料数量齐全,附件齐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核发许可证要求

审批

5个工作日

资料真实有效,经专家现场审核后符合核发许可证要求

办结

2个工作日

领导审批通过,手续齐全,符合发证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十六条第三款:水产苗种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46号)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从事水产苗种生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查看结果样本

水域滩涂养殖证到哪里申请办理?

根据中央编办下发的《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要求,农村土地(含耕地、草原、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农业部会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目前,我市各县市区渔业管理部门就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发放已基本完成和国土部门的交接,水产(苗种)养殖场所如需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可向当地县级国土管理部门申请。

养殖户自繁自养的水产苗种是否需要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根据《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不需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