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有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是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内外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内外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2.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可以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依法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向有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企业为已在该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内外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内外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申请出质变更登记的股权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可以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依法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3.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变更事项包括名称;出质股权数额、出质人姓名(名称)、质权人姓名(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 ●向有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企业为已在该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内外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内外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对于已经被依法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3.股权出质注销原因包括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 ●向有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企业为已在该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内外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内外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对于已经被依法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3.股权出质撤销原因包括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 【登记机关、登记权限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条,《湖南省经营主体登记管辖规定》。其中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管理由地市级以上地方登记机关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权的省^市^县可以行使外资登记权限,目前有省、14个市州;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管局、长沙市长沙县市场监管局、长沙市浏阳市市场监管局、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复印件,已经注明需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