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地申请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已立户;二、申请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庄建设规划;三、符合一户一宅制度;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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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平江县童市镇镇人民政府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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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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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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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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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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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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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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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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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6711005
0730-12345
一、用地申请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已立户;二、申请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庄建设规划;三、符合一户一宅制度;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童市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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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是否符合标准 |
办结 |
2个工作日 |
是否符合标准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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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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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 查看结果样本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