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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二次供水卫生许可—告知承诺(试点市州引用)

实施编码:1143052200632221134000123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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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卫生许可—告知承诺(试点市州引用)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新邵县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9-3662891

    0739-3662891
  • 监督投诉方式

    0739-3662816

    0739-3662816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十五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酿溪镇健康路新邵县行政审批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2个小时

审批标准:材料真实有效

初审

2个小时

审批标准:材料真实有效

审核

1个工作日

审批标准:材料真实有效

审批

2个小时

审批标准:材料真实有效

办结

1个小时

审批标准:材料真实有效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十五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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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性质 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说明 收费说明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

辖区内经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备案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

个工作日

水质检测报告、集中式供水卫生检测报告

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