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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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新邵县林业局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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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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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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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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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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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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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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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
否 |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否 |
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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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9-3663636
0739-36636360739-3606428
0739-3606428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材料范本 | 材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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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资码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林业局窗口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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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小时 |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格(所在县市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3、饲养人员技术能力等证明或证书,兽医技术能力等证明或证书; 4、驯养繁殖场地说明; 5、驯养繁殖场地使用权属证明; 6、种源来源证明; 7、综合利用农田养殖备案登记表(利用农田的提供此项材料); 8、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环境评估报告; 9、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可能影响人类生产生活安全的毒蛇及大型兽类等通过此项材料) 10、可行性论证报告; 11、所在县市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初审意见报告; 半寸免冠近照5张(其中每份材料1张,办证2张) |
办结 |
1个小时 |
1、申请报告; 2、申请表格(所在县市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3、饲养人员技术能力等证明或证书,兽医技术能力等证明或证书; 4、驯养繁殖场地说明; 5、驯养繁殖场地使用权属证明; 6、种源来源证明; 7、综合利用农田养殖备案登记表(利用农田的提供此项材料); 8、环境影响登记表或环境评估报告; 9、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可能影响人类生产生活安全的毒蛇及大型兽类等通过此项材料) 10、可行性论证报告; 11、所在县市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初审意见报告; 半寸免冠近照5张(其中每份材料1张,办证2张)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是否允许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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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7号)全文 2.《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1988年6月27日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7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全文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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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引进野生动植物的批复 | 查看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