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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的转出、转入备案

实施编码:11430000006122674E2431016038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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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的转出、转入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权责清单
  • 咨询服务

    0731-82213929

    0731-82213929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2213083

    0731-82213083

受理条件

1、湖南省放射性性同位素转让(购置)备案单,4份,原件; 2、放射源转让审批表(匹配该项备案源的审批表),1份,复印件; 3、放射源身份证明信息,1份,复印件。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湖南省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2省生态环境厅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01月01日~12月31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2个小时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办结

12个小时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709号

第二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的转出、转入单位应当在转让活动完成之日起20日内,分别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结果样本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湖南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购置)备案单 查看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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