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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业务书面告知

实施编码:11430000MB1847123M2431025002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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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业务书面告知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实施机关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此项不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支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
是否支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 咨询服务

    0731-89751227

    0731-89751227
  • 监督投诉方式

    0731-89751280

    0731-89751280

受理条件

具有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

所需材料

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08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审核标准

受理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

初审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

办结

1个工作日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是否允许减免 允许减免依据

法律依据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1号)第19条规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接受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的监督抽查。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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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相关人员签名是否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中的相关人员签名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